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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16年获得公务员福利分房,未经过我母亲同意转让给他人。此时缴纳房款100万,转让费1万,

我父亲于2016年获得公务员福利分房,未经过我母亲同意转让给他人。此时缴纳房款100万,转让费1万,合同约定违约金百分之30。房子5年内拿不到产证,约定拿到产证后再办理。由于我父母关系不好,我母亲虽不同意,但一直拿不到转让方电话,18年6月份,我母亲由于对方装修房子拿到转让方电话,想要拿回房子。我母亲要求合同无效并赔偿违约金30万。对方要求补差价。由于不能交易,对方说按照现在房产中介的价格200万,要补偿差价100万。想问下是否需要补差价。
提问时间:202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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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合同是有效的,只是不能履行了。对方没法按照补差价要求赔偿,一般最多也只是叫你爸承担30%房款总价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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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能详细讲解下为什么没法按照补差价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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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对方主张违约金或实际损失的话,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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