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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厚街房产证办理遇阻:买卖合同被房管所收回,是否应该交还?

您好!2016年我在东莞厚街买了一套一手商品房(房岭2010年的)。银行按揭的,昨天去房管所办《房产证》时房管所把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收回,理由是我未还完货款,我说:合同一式三份,一份明确标明买方存。按揭是和银行的关系,然后我们去银行,银行的解释是,我买的房房岭长了,再者我们的合同是手写合同,现在都是网签合同。合同放我们自己也不方便。请问我的买卖合同该不该给房管所?谢谢!
提问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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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是的,需要收回,现在每套房的档案都是很完整的,比如购房合同书、缴费的发票等都齐全。如果你仍何时候需要,都可以持产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的档案室无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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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所收回,还是我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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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房管所收回。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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