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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同男方于15年前领证结婚(符合婚姻法),女方名下有房产一套给自己亲生儿子结婚用了。婚后女方同男方

女方同男方于15年前领证结婚(符合婚姻法),女方名下有房产一套给自己亲生儿子结婚用了。婚后女方同男方居住在男方自有的房屋里(男方有房产证,男方名字,男方有一子,主动跟奶奶生活)。婚后几年,夫妻双方商议换房,男方工资待遇不及女方,女方又考虑属于夫妻关系,就主动掏了换房的房子的过户费和房子差价,而后又掏装修部分费用。房产证所有权依旧是男方名字,没加女方。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儿子跟家里联系甚少,男方退休后,外出打工接济自己的儿子。如今男方病重,其子一直没有跟家里来往,也未尽赡养义务,全为女方帮扶男方。男方去世,男方儿子不允许女方(后母)居住此房。请问,有啥里由?女方对此房是否有居住权或者说享受继承法?
提问时间:2021-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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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对方没有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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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女方享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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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律师您好,非常感谢您接了我的单子。感谢您对我的帮助。还是想请教您,这男方死亡之前,并没有留下文字,字据之类说房子如何处置,此房屋能否让女方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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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依法继承,详情可以点击头像查看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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