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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父亲在30年前跟小三跑了,随后生了个女儿,这几十年间没有与我们有任何联系(有邻居、街道居委、亲友

本人父亲在30年前跟小三跑了,随后生了个女儿,这几十年间没有与我们有任何联系(有邻居、街道居委、亲友作证),也没有承担过父亲、丈夫的责任。现在他身患重疾不久于人世(除了神智尚为清醒外,手足已无力,无法言语),因为法律的规定要直系亲属的签字才能进行相关的医疗救治,亲戚才找到我们要求我们去签字。现在问题是:万一父亲离世,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是我母亲全款购买的单位房,房产证也是我母亲的名字)是否有可能被小三那边部分继承?有没有办法拒绝对方的继承?
提问时间: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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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你父母他们有没有拿结婚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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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当然有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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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情况,小三对你母亲房产没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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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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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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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是单位的房子,我母亲全款买下的。去房管局想办过户给我,但房管局说要有父亲签字。刚才也说了父亲现在不能言语也不能动笔,这个情况只能等他离世后才能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现在就是担心小三也要求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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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放心,小三无法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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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小三没有结婚的,他与你父亲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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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他们有个女儿哦,私生女也可以享受亲生子女的继承待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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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就他们的女儿可以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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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到时候不把他们有女儿的事情告诉房管局,房管局也不知道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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