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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夫2001年11月是在铁路局因工伤去世,当时我怀孕三个月,铁路局赔了点抚恤金,不久我嫁给了另一个

我前夫2001年11月是在铁路局因工伤去世,当时我怀孕三个月,铁路局赔了点抚恤金,不久我嫁给了另一个男人后生下遗腹女儿,至今没登记结婚,因这男人好吃懒做,经常家庭暴力在2016年打架各过自个的,可我跟他结婚的当年用了前夫的抚恤金在镇上建了一栋房子,我打不过他,他赖在我的房子不肯搬出去,可我们实在没法过了,房产证是女儿的名字,现在我女儿上高三了,这三年来我们母女无家可归,我可以用我女儿的名义起诉他搬出去吗?跟他在一起5年后生下一子,现在13岁了,我该怎么办?两孩子都不愿跟他过?
提问时间: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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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他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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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谁的名义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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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就用女儿的名义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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