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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因父亲是无房户可购买国家安居房,当时以父亲和本人“共有”名义购买了安居房,房款由本人100

2003年因父亲是无房户可购买国家安居房,当时以父亲和本人“共有”名义购买了安居房,房款由本人100%出资且按揭。期间房产证过户到本人名下,2017年将该房卖出,请问:兄弟门提出该房产因为是借用父亲的福利才取得购房资格,应共享增值利益,法律支持么?
提问时间: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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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父亲的福利取得买房资格,这个福利属于兄弟姐妹共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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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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