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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里两套房子分别是我和我母亲的名字,现在我已公证给母亲,房产证是按协议签字人办理,还是都写母亲的名字?

拆迁给的两套房子,协议里分别是我和我母亲的名字,现在已经把我的公正成我母亲的了,就等于两套房子都是我母亲的,那么房产证是以拆迁协议书签字人的名字办理,还是两套房产证都直接写母亲的名字
提问时间:2024-08-05
律师解答:根据拆迁协议,房产证应以协议签字人的名字办理。虽然拆迁办表示不能将两套房产证都写在一个人名下,但公证处确认可以根据签字的拆迁协议将房产证办理在母亲名下。因此,最终房产证的办理应遵循拆迁协议的规定。

补充:在拆迁过程中,协议的内容和签字人的身份是关键因素。若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房产的归属,且公证处认可该协议,那么房产证的办理应以协议为依据。建议在办理房产证时,确保所有相关文件齐全,并与拆迁办沟通确认具体要求,以避免后续的法律纠纷。同时,考虑到房产的所有权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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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写母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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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拆迁办说不能都写一个人名字,但公正处说拿着我签字的拆迁协议就可以公正给我母亲,那么房本是以拆迁协议为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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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拆迁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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