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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家里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我是老四,我大哥以前是税务局的,他单位有福利房,我和父亲各掏了

律师您好,我家里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我是老四,我大哥以前是税务局的,他单位有福利房,我和父亲各掏了3万,一共6万,(此事无协议)交给大哥,以大哥的名义买了福利房(房产证和土地所有权证上是大哥的名字),之后大哥提出换房,当时由于要交手续费,并没有过户,(现在我和大哥的两套房都是大哥的名字)只有我和大哥关于换房的口头协议。现在父亲准备立遗嘱,规定如果我今后卖房,房子我只有一半,其他三个人分另一半。我想请问您,父亲有无处置我房子的权利,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我现在是否应立即过户以保全我的房子?或者我应该怎么做?谢谢律师。
提问时间: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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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房子不是你父亲一个人的,他立遗嘱不能完全处分这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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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们父子三人应该共同签订协议约定房子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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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房子当初父亲掏了一半的钱所以有父亲的一半对吗?如果这样的话,那父亲是否有权处置他的一半呢?谢谢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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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能这么推定,除非你哥哥同意,毕竟房子登记在他的名下,需要三方共同签订协议,而不是立遗嘱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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