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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西宁碧桂园御川府买了一套房子,交了首付款,合同约定交房标准为精装修房,2019年11月份

2018年在西宁碧桂园御川府买了一套房子,交了首付款,合同约定交房标准为精装修房,2019年11月份接到销售顾问电话说让去看样板间,当天几百号人排队去参观样板间,结果发现此样板间为自己买的房子,当时作为业主的心情真是五味杂陈,看到那么多人不穿鞋套,无任何保护的进去,这摸,那踢的,厨房,橱柜及吊柜的门开了关,关了开,铛铛的,没有人爱护自己的房子,就觉得自己真是太倒霉了,一栋楼100多户,就把我们的房子当成了样板间,当时不知道多气愤,多憋屈,我法律知识懂得不多,就是感觉开发商在没有通知业主的情况下,擅自将业主的房子当成样板房让成百上千的人进去践踏参观,是否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权益?我将如何维权?
提问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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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在交房时,找出产品设备装修被使用的证据,拒收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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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您好,陈律师,房子准备自己住,目前还没有交房,我们这样诉求可以吗?1.在与我们未达成协议之前,请立即停止参观我的房子;2. 要求开发商按此房装修成本的3折进行补偿,作为此房由参观造成的折损。3.开发商严重侵犯了业主的知情同意权,赔付精神损失费1万元。4. 延长橱柜、及各种门窗保质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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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人家还没交房,到时让对方重新装修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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