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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放弃老市场经营,但新市场无生意,被要求退租老市场,律师函威胁没收新市场店面,该怎么办?

你好!洪合新建了一个新服装市场,以租赁的方式租赁三年给我,后面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时合同中有一条要放弃老市场的经营,也就是只能在新市场开店,还让人举报,说举报有奖,但是新市场没有生意(去年开了一年一个客户也没有接到),所以我们很多人还是在老市场租了店,现在有人举报,我被要求退租老市场(但现在老市场租金下跌,跌了10万了,而且新市场肯定没有生意),但我没有同意,因为新市场一点生意都没有(去年开了一年一个客户也没接到),所以现在发律师函给我,要没收我新市场的店面(新市场现在店面炒作已经涨到7-8十万了),你说我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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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对方这是霸王条款,无权没收你的店面的。否则你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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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但是合同中有一条说明了,不能在老市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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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是霸王条款,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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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为什么可以说它是霸王条款呢?他们有律师团队,我怕弄不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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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觉得这是正常的,不是霸王条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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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对方凭什么限制你经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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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觉得也是,但是不知道法律支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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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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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现在发律师函给我了,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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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律师函没有法律强制力,不用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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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对方收回你就起诉维权。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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