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需在审批前举行论证会或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该垃圾中转站的建设未遵循这一程序,可能影响周围居民的环境权益。此外,依据建设部公告第310号《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新建小区与垃圾收集站应同时规划、建设和投入使用,而该垃圾站在周边小区建成后才进行规划,违反了三同时制度。 补充:除了上述法律条款,建议关注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可能会有更具体的实施细则。此外,居民可以通过向环保部门投诉或提起行政复议,寻求对该规划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同时,了解是否有其他居民或组织也对此规划表示异议,集体行动可能会增强影响力。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是否有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