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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要问您阁楼的问题,从2011年8月22日购买楼房301室二手房后,发现各单元尖顶层面内屋都有门洞,每屋层面全部联通,从东到西是通道,到阁楼有扶梯踏步。整个尖顶隔热屋从东到西大部分洋瓦损坏极为严重。整幢屋面纤维板,大部分椽子腐烂、断裂、部分横料(木头)腐烂,接近断裂、倒塌,掉落地面一片狼籍,乱七八槽。部分地面开赤裂缝,天下小雨、中雨、特别是大雨或暴雨倾下,造成尖顶严重漏雨,地面到处出现水汪团水坑。从而殃及损坏底楼各家各户已装璜好的豪华墙面、顶面、地面到处渗水,整个楼梯从上到下漏雨导致成溪。在经济上造成了不小的损失,生活上带来了苦恼和心情的不愉快。尤其给老人在行动上带来了很多不便和危险。以上出现的事实状况。10多年以来到2011年8月为止,无人提起,更无人进行维修补漏,出于维护公众利益,三楼各户和个别一楼户主拿出数万元主动出钱出力进行维修补漏。从此底楼各家各户得到全面受益,生活得到安定。律师要问的问题是:1:从东到西的门洞联通,三个单元是不是都是公用面积(是不是我们三个单元12户的公用面积);2:我从2011年8月修阁楼到现在2019年7月之前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因为我们这边是没有物业,是老房子,都是顶楼自己维修自己使用);3:现在2019年7月16日接到法院传票,是我楼下一楼二楼(同一个户主),一楼二楼也是二手房(2017年1月22日)购买,说我们私自将顶层面进行了封闭,安装了防盗门,使用区域全部作为了私用,没有和她们协商。那时候她们都没有买房,我怎么跟她协商,这个到法院她能说的通吗?4:一楼二楼(同一个户主)要求要恢复原状,是不是三个单元从东到西都要恢复原状;5:如果法院判是公用面积,那么我维修房子万元钱怎么办?以后维修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