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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其实在2017年2月25就已经在看守所了.截止做2018年4月19号.中间是简易法庭转到普通法庭.由于中间有刑讯逼供 和诱供. 诱供承诺的警官给被告人的承诺是 不管你金额多大 我都能给你控制变小. 被告人就承认了盗窃. 但是在诱供前期 被告人都是只说自己是收脏.但是当地的法院判决就是以被告人自己承认过.和那些不能直接指证被告人的材料证据 进行的判决.那么由于向看过卷宗的律师 给的方案打二审 说就以原卷宗材料看的没有直接证据指证被告人 进行进行无罪辩护.不用提供新的证据材料 中院就能直接受理?他们说就说坚持被告人没做过盗窃 就不存在罪名. 可是被告人在普通法庭自己明确说过自己是收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