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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诈骗案件最高法工作会谈纪要规定,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无力偿还的,不属于贷款诈骗罪。
全国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诈骗案件最高法工作会谈纪要规定,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无力偿还的,不属于贷款诈骗罪。那么银行经过评估后,以持卡为特选优质客户为由,采取主动邀约方式向持卡人邀请办理一种以信用卡透支形式发放信贷分期业务的贷款。持卡人申请了贷款后改变贷款用途用p***机套现用于个人消费,半年后无力偿还。这种属于非法占有吗?属于贷款诈骗罪吗
提问时间:2021-12-1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特邀律师
到底是信用卡透支?还是银行消费贷款?
用户
本质上讲是银行给优质客户发放的贷款
特邀律师
如果是贷款,不算。
没有更多数据了~
吴健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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