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被传唤人:林xx身份证:3***1993****4048被传事由:涉嫌诈骗《xx金融公司》贷款
通知被传唤人:林xx身份证:3***1993****4048被传事由:涉嫌诈骗《xx金融公司》贷款 案件编号:【闽】中法房终字M***F(2018)0468号 应到时间:2018年3月23日下午15点30分 开庭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刑③庭注意事项:一、被传唤人携带身份证准备到达。二、 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按原告提供证据缺席判决。(注在开庭前偿还全额欠款,申请撤诉致电陈律师:1***91243)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93条 涉嫌金融贷款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
提问时间:2021-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