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17时,本人在**友信小额贷款公司借款8万元,放款方为光大银行,友信工作人员并未告
2019年6月5日17时,本人在**友信小额贷款公司借款8万元,放款方为光大银行,友信工作人员并未告知我需要购买43400元的人保财险的信用保证保险才能获批贷款,让我在公司I***D上签了很多文件,都没有解释过这些文件的具体作用,第二天就能贷款成功。6月6日9时,友信的跟我说贷款已到账,我检查过到账8万元,便开始使用按时还款。直到10月,我才发现这笔贷款被搭售了信用保证保险,要求他们退保,同时停止还款,并在中国银保监多次举报,最后人保同意我结清贷款后退还剩余保费。直至2020年1月,我收到了人保代偿信息,2021年2月收到人保起诉信息,5月21日在****区人民法院开庭,现已收到判决书败诉。
提问时间:2021-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