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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因信用卡逾期(大概5万多元)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10个月缓期一年。随后在看守所呆

2013年10月因信用卡逾期(大概5万多元)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10个月缓期一年。随后在看守所呆了三十天,家人当时第一时间将欠款以及滞纳金交到银行(中信银行和交通银行),随即也就将这两张信用卡在柜台销户了。后西城区法院通知我去开庭,给了我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还要交罚款两万。但是没有那么多钱,法官说不用都交,象征性交2000即可。我就随工作人员去了法院一楼交了款。希望了解一下,我刚刚在支付宝的芝麻信用看到有一则法院记录,显示的是“已履行”,案件号是【2017】,这是2013年的事啊,是法院弄错了还是怎样?通常不是不良记录保存5年嘛?如果是2017,那我现在申请贷款什么的就有影响了。谢谢您
提问时间: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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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今后没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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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谢律师。那么判决书上要求的罚金2万元法官当时说象征性交2000就行,于是我只交了2000(当时还给我开了收据)。其余18000我一直也没交。没事吗?案件是2013年,可是案件号却是2017。我就怕是因为余款未交造成什么影响。而且显示的不是西城区人民法院而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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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事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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