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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的第一条信息是【”某某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涉 嫌诈 骗 贷 款案件(包括恶 意拖欠)。依据我国《刑 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二百二十四条《贷 款诈骗 罪》以及《合 同法》二百零三条提起诉 讼,有将面临二至五年有期徒 刑,并处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起诉 状准 备于2018年3月30日递 交上海市浦东人民法 院,近期将于浦东人民法 院公开审 理。(为免 徒增 诉累,望尽力转 告,谨 慎处理)公司委 托,XX律所-李助理(t***: 021-X***X***XX)今天收到的第二条信息是【关于你拖欠 贷 款,多次催 缴未果、情节严 重,现司 法机关按2011年3月15日公安部中国最高人民检 察院颁 发,将对你以及家人 财产进行全面稽 查和财 产保 全、并申请于2018年4月10日在上海市浦 东新区人 民法 院提 交诉 讼,特此告知!请留意法 院公 告,传 票近 日送达户 籍地。请带上 有效 证件准时出 庭,拒不出 庭,将视 为放 弃辩 护权依 法判 决,申 请强 制执 行。详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合 同 法二百零三条。(他人代为转告,谨 慎处理)如有疑 问致电李助理021-X***X***X)……本人读书少,不懂法律…请您帮我仔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