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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在郑州荥阳碧桂园购房一套,交首付款近30万元。当时因为没有购房资格,只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售楼部

5月份在郑州荥阳碧桂园购房一套,交首付款近30万元。当时因为没有购房资格,只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售楼部给2个月时间通过迁户口处理限购问题。后来因为户口没有迁移成功,一直无法网签办理贷款手续。现在只能申请退房,但是售楼部要求先打2000元退楼费,才能申报退房手续。大概需要两个月,首付款才能退回我的账户。我提出退楼费从首付款里扣除,遭到售楼部拒绝。但是考虑到近30万的首付两个月的利息也是一笔费用,本来就是借钱凑得首付。请问售楼部的做法是否合理呢?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期待您的回复,谢谢您!
提问时间: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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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售楼处要求支付退费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你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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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退楼费必须要交吗?如果必须要交,能否从首付款扣除而不是我另外支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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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售楼处的退款要求即不合理,也不规范,更没有法律依据,个人认为可能想花什么花招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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