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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报案及立案申请书 申请人(报案人):姓名: ,女,汉族,19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 省 市 区(县) 号。请 求 事 项 请求贵局依法对的行骗人即收款方:度小满网贷平台(简称平台)、度小满网贷平台实际控制人、客服等涉嫌诈骗犯罪进行刑事立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向其追缴36800余元,并向申请人退赔36800余元。事实与理由 2019年11月前后,申请人本人在网上度小满金融贷款10余万元,其客服要求申请人向贷款的银行卡内须存有贷款额度的百分之二十的资金方可放款,申请人按照要求向案涉银行卡内存入人民币36800元,然后36800元被该度小满客服给取出。并谎称需要银行转账流水明细。于是平台客服给申请人将案涉款项银行转账转回申请人账户内,申请人再银行转账回到平台账户内,这样先后反复进行了共计六次银行转账。致使申请人的36800元最终全部转入平台客服提供的贷款银行账户内。此时,平台客服却又谎称仍然不符合标准,申请人的银行转账流水仍然达不到发放贷款的要求,转账流水只有贷款数额百分之二十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银行转账流水达到贷款的百分之五十才可以放款,让申请人再度向银行账户内存入资金。并谎称申请人存入款项和贷款金额最终会一并返还给申请人。此时申请人却发现这样的作法自始至终是个圈套骗局,申请人根本无法控制存入银行卡内的存款。至此,申请人才意识到被骗了。申请人通过银行卡存入再转账支付的方式打款到收款方:度小满网上贷款平台36800元。期间,申请人存入银行卡款项并6次转账作流水被骗。前述诈骗行为实施过程中,各个行骗人的共同行为毫无收敛,反而有愈演愈烈、变本加厉之势,可见其主观恶性之深,正在为害多方,遗害无穷,不知有多少如申请人一样的受害人已经或正在上当受骗!望贵局尽早将其绳之以法! 申请人存款并转款给诈骗平台各收款人指定账户内后,不仅不收敛,反而变本加厉继续捏造事实对申请人实施诈骗诱骗申请人继续进行存款转款逾36800余元,并隐瞒了其骗钱的真相,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该贷款平台、及其实际控制人、客服、收款人等相关人员个人或与他人共谋单独或共同实施了通过上述贷款平台发放贷款诱使申请人存款转款的方式共同实施诈骗活动,以非法获取申请人钱款为目的,实际上也非法获取了本不该属于他们的利益,其行为具有明显的诈骗,是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申请人认为此平台内的操控人及客服、收款人等相关人员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犯罪主观故意明显,同时具体实施了犯罪行为,也实际存在的犯罪事实且非法获取了达到法定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利益,其仅针对申请人一人实际骗取的数额368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有诈骗罪,应当依法立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依法确定案件管辖 (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被害人被骗时所在地。作为被害人的申请人系在其辖区内工作生活及被骗,故其所在辖区的公安局具有管辖权,同时该犯罪系网络犯罪,网络警察对本案亦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请求贵局对本案中的贷款平台及操控人和相关人员涉嫌诈骗的行为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侦查,并恳请贵局依法向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追回申请人被骗人民币36800余元款项为盼! 此致 公安局 派出所 申请人: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