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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发布征收公告,村里住宅征用有批准文件,征用基本农田根本没有批准文件。而且征用耕地我们都没有

2012年发布征收公告,村里住宅征用有批准文件,征用基本农田根本没有批准文件。而且征用耕地我们都没有签字,钱直接就给打过来了。管委会利用增减挂的套路一点点蚕食土地基本农田。我们的土地都是最好的耕地,但是给的补偿确是周边最低的。周边108万/公顷,我们47万/公顷,时隔这么多年了。我们还可以维权吗?
提问时间: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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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向市土地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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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们是省级新区,是不是要向省国土资源厅举报。通过法律诉讼是不是过时效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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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向省厅举报,行政诉讼时效已经过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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