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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在2011年时所有土地都被政府征收,有的地建了高速公路有些建盖了楼,11年以后我们完全失业

您好!我们在2011年时所有土地都被政府征收,有的地建了高速公路有些建盖了楼,11年以后我们完全失业了,由于祖祖辈辈长年种地也没什手艺,所以只有在工地打苦力维持生活,当时我们人均不足5分地政府以每亩地10.5万元征收买断,现在我们这里马上要拆迁了,我们的房子都是建在自家宅基地上的土地使用证都是合法的,应该定性为城中村改造,政府却定性为棚户区改造,一二层按1:1补尝二层以上定为临建只赔个成本价(1000元)并且一二层的阳台和屋沿折半算,我想我应该怎样维权,还有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有什么实质上不同。
提问时间: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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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城中村改造的土地性质多为集体土地,棚户区的土地性质多为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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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赔偿的标准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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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还是属于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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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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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二层以上为临建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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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按看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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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原因已经建成的应该不算临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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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应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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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c协商不成,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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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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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现在是村里所有的人都是这样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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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因为觉着不合理,没人同意。房屋补尝和过渡费是分开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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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房屋补尝和过渡费是属于两个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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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适用国有土地补偿标准,而城中村改造则按照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对宅基地及房屋进行双重补偿。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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