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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女儿结婚登记后户口没有迁移,还在老家,结婚后村里拆迁安置分了一套70平方米房子登记在女儿名

律师您好,女儿结婚登记后户口没有迁移,还在老家,结婚后村里拆迁安置分了一套70平方米房子登记在女儿名下,属于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提问时间:2021-06-24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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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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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个说法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哪个法律的哪个条款?现在离婚率这样高,孩子们虽然现在感情好,可人是会变的。我想给女儿一个好的物质保障,万一以后有婚变,至少她有自己的小房子做退路,有自己的空间。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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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拆迁补偿是对婚前个人财产的补偿,所以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没有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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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这些获得的赔偿都属于女儿婚前财产吗?因为赔偿金20万,想用来给女儿购买20平。按照户口安置房是50平,这样一共70平。这70平就是很清晰的个人财产对吗?因为没有女婿出资,就算离婚也不用被划分这7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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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增加部分,也就是增加的二十平,不属于补偿,属于购买。这部分,由两位老人出资,且在产权证书上只登记了女儿的名字,属于对女儿的单方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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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所以,不论补偿的五十平,还是购买的二十平,都是女儿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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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原有宅基地的补偿部分,是女儿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部分,是女儿婚后获得的个人赠与。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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