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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公房是我爷爷分配的福利房。爷爷的几个子女中,只有我的爸爸也是这个单位的。其他子女都不是。并且

您好!该公房是我爷爷分配的福利房。爷爷的几个子女中,只有我的爸爸也是这个单位的。其他子女都不是。并且只有我们一家人在这个公房居住,居住了二三十年了。户口本上至今也是只有我们的户口,没有爷爷的其他子女的户口。其他子女有自己的房屋,并且是公房。公房所有资料我也都有。这么多年的房租也是我交的。婆婆爷爷去世前还口头讲过公房是给我们的,他们的其他财物都被另外几个子女分了,我们没分。请问爷爷的其他子女有变更承租人的资格吗?单位非要他们全部到场签字合理吗?而且现在面临拆迁,就这个问题,可以法院判决吗?
提问时间: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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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需要全体继承人到场签字如果按照你说的对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变更自然拆迁款也归你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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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指??不是同一户籍,不是共同居住人的其他子女,也有权利变更承租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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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同一户籍的共同居住人是同意变更我为承租人的。并且有父母离婚协议,上面写明公房归我所有。爷爷的其他子女不在这个公房的户籍,也不在这个公房居住,也有其他公房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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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公房爷爷奶奶并没有买断,是我们住了三十年,在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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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指你父亲的兄弟姐们,目前的规定与户籍没有太大关系了不考虑户籍是不是在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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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租金也不影响,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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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总而言之,这个事情你父亲的其他兄弟姐妹都有要求承租的权利,所以说,如果发生争议,只能提起诉讼,没有别的办法你说的共同居住或者是以前其他人都同意的需要有证据没有证据的话就是原则上按照继承法进行继承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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