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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买了A的拆迁指标房,但是我又转卖给了B,但由于A意外死亡导致了第一批指标房名额没有了,只能等到第二批,但是这会也导致与合同上规定的房号不符,现在B想撤销合同,或者拿我现在住的房子抵顶,B买房时给了五十万,我现在住房市值约九十万,然后指标房也涨价到了大约九十万,现在他想用我现在这套房直接抵顶,一点差价也不给,这样合理吗?我想的是,要我的房子也行,但是要补四十万左右差价,这样合理吗?
提问时间: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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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要房子也可以,但是要补四十万左右差价,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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