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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在我小时候就去世了,留有一公租房没买断,证一直被叔叔拿着不给我买断过户,前几年奶奶也去世了,房子名下有四户,我姑妈,我大伯,我爸爸,我叔叔,奶奶走后,户主被我叔叔转到了他自己名下,但是房子已分了四户,在房产局也有登记,但是我叔叔要我与他签了一份赠与协议并公证了,要我把我的那一份赠与给他,口头说签了协议公证了就把我爸爸的公租房证给我,但并没有写在协议里,后来索要过几次,好说歹说就是不给,还说等奶奶房子拆了再说,到现在都没给证我,今年三月拆迁款就要下来了,要四家全部到场签字,请问这个钱是分别打在四个户头名下,还是会把我的那一份直接打到我叔叔名下?我怕到时候钱被直接打到他名下后,爸爸公租房的证他还是不给我,因为我爸的名字在房管所,派出所,墓碑都有一个字同音不同字!咨询了说不好买断过户到我名下,因为法律上这属于三个人,现在我能撤销公证的赠与协议吗?我怕到时候拆迁了我的那一份直接给了我叔叔,到时候我爸爸的房子我也办不了过户,拆迁的款也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