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110网首页
>
精选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
之前和您咨询过关于一起名誉侵权问题,我朋友和另一人双方在几个维权大群发生口角冲突,后来一方向其所在地
之前和您咨询过关于一起名誉侵权问题,我朋友和另一人双方在几个维权大群发生口角冲突,后来一方向其所在地北京昌平区法院提起诉讼,当地法院予以受理并向我朋友发出传票。我朋友居住地在门头沟区,以管辖权异议为由向昌平区法院提出了移交申请,被昌平法院驳回,稍后我会上传裁定书。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二十四条,和二十五条。我看了二十四条和二十五条原条文指向的是合同纠纷,不是名誉侵权纠纷,法院的裁定是否不合理?
提问时间:2023-05-10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特邀律师
这个裁定,应该不会出那么大的错
用户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律师可见
用户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律师可见
用户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律师可见
用户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律师可见
用户
那意思是我们可以提起上诉,是吧
特邀律师
不是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四,二十五条
特邀律师
人家说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第二十四、二十五条
用户
您看见裁定书了么,上传总是很困难
特邀律师
我看见了
用户
司法解释的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
特邀律师
是的
特邀律师
你朋友的异议被采纳了,干嘛还要上诉?
特邀律师
不对,没有被采纳
特邀律师
是被驳回了
特邀律师
但是,我觉得,上诉的意义不大
没有更多数据了~
张琪律师
江苏镇江
电话咨询
辛艳茹律师
江苏常州
电话咨询
路光亮律师
江苏盐城
电话咨询
马恩杰律师
江苏苏州
电话咨询
相关咨询
若甲乙发生冲突,甲推了乙一下,乙和父母说甲打了他,然后把事情
您好 想咨询一下,一个朋友与单位已经离婚的男士产生暧昧,后期
你好律师,请问一下,我们俩人发生口角,结果我朋友好几个人上前
前几天我和朋友一起去海鲜楼吃饭,期间我的朋友和隔壁桌的客人发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昨天同事和别人发生口角,我上去劝架,
我在朋友家做客。做客时,来了两名男子(狗是男子家人叫走并关闭
由于邻居土地侵权,一直以来存在纠纷。68岁老人和40来岁中年
与楼下邻居发生口角后,其三天后与物业和社区网格员上门,上门后
我弟和那群人有过语言冲突,那天我和我朋友在我弟家里住,那群人
你好,我朋友与另一网友在几个五百人大群里互骂了,其中一人后来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辛艳茹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729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吴继成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432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常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