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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 我和我媳妇是18年6月份结的婚,还没有在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我们家给给她家拿了10万

【吉林-长春】: 我和我媳妇是18年6月份结的婚,还没有在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我们家给给她家拿了10万元彩礼,还有4样金首饰2万多,酒席上我们家给她一万元的改口费,她们家没给我,婚后做掉2个孩子,我现在不想和她过了,我们俩三观有些不和,她还老和陌生的男的聊天,我想问,我的彩礼和四金我能够全部要回么,受到法律保护么,我也想过,她们家有可能拿做掉孩子做说伤害女方的身体,可能不会还我彩礼或者彩礼不会还我多少,我想问的是依照法律我能要回全额的彩礼和四金么,或者是一部分彩礼,谢谢
提问时间:202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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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钱和四金依法可以要求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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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我若是想要求全部归还么,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的么,还是说他们可以只归还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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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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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法律上是全部归还的,实践中法院会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退还绝大部分,这个有法院自由裁量。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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