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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回丈夫拖欠的母女生活费?——探讨2013年协议的法律效力

2013年4月,我和丈夫曾写有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大概是:允许他出去生孩子,永不不追究他重婚罪,他每个月给我母女两人生活费800元。但他一直都没有给我母女两人生活费800元,请问,我现在可以一次性要回约五万多元的那笔钱吗
提问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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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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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回,该协议是否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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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无效,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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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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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违反夫妻忠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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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告他重婚吗?他在签该协议之前已和其他女性生有一个儿子,又在2016年再生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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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他多年来一直和女方以夫妻名义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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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以夫妻名义生话,偷偷摸摸的生话,邻居们都没见过他们一起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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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重婚罪是指领了2次结婚证,或者跟配偶以外的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生活,就很难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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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律师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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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份土地转让协议还生效吗?现在土地还在岑**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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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此协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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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的协议怎么还生效呀,没有时间限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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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与时间没有关系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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