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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武汉市k11商场开了一家店,该店在开店前期向商场缴纳了一笔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未退的情况下准

本人在武汉市k11商场开了一家店,该店在开店前期向商场缴纳了一笔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未退的情况下准备进行第二次改造装修,商场方却再次要求我们缴纳装修保证金,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提问时间:2021-06-1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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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第一次装修完了,保证金应当退还。如果再次改造装修,在保证金未退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再次支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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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商场明确表明如果此次装修押金不缴纳则不允许我们二次装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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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以要求退还上次装修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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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为了装修的进度,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建议先行交纳保证金。装修完了,再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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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虽然你有道理,也有法律依据,但是等到诉讼走完,你的时间都耽搁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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