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我10岁的时候因为偷了一个20元的东西到派出所去了,后来那个店里的店主原谅我了,警察对我进行了教育

我10岁的时候因为偷了一个20元的东西到派出所去了,后来那个店里的店主原谅我了,警察对我进行了教育 然后拿一个本子记了下来 就放我走了 会不会留案底啊?
提问时间:2021-11-17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没有案底。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满足下列条件不执行行政拘留,不会留案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除以上的条件外,未成年犯罪是会有案底的,不过未成年人的犯罪资料非司法机关办案不得调阅。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案底。不可以被消掉,是留在档案记录里的,除非由于数据不同步,户籍地公安机关未得知,但是处理地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而且政审不可能通过。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郑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