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过程质量异常处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明确制定发现质量异常时,所应采取的措施,使问题迅速确实地改善,并防止再发生,以维持质量的稳定。
第二条 范围
于制造过程中发现质量异常时。
第三条 制造过程质量异常的定义
1.不良率高或问题大量出现。
2.管理图曲线有连续上升或下降趋势时。
3.进料不良,前一工序不良品纳入本工序中。
第四条 实施要点
1.发现部门于制造过程中发现质量异常,应立即采取临时措施并填写异常处理单通知质量管理单位。
2.填写异常处理单需注意:
(1)同一异常已填单后在24小时内不得再填写。
(2)详细填写,尤其是异常内容,以及临时措施。
(3)如本单位就是责任部门,则先确认。
3.质量管理部门设立管理簿登记,井判定责任部门,通知其妥善处理,质量管理部门无法判定时,则会同有关部门判定。
4.责任部门确认应立即调查原因(如无法查明原因则会同有关单位研商)井拟定改善对策,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5.质量管理部门对改善对策的实施进行检查,了解现状,如仍发现异常,则再请责任部门调查,重新拟订改善对策,如已改善应向总经理报告并归档。
第五条 本办法经质量管理部核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