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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店协会组织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会的名称为“____特约店协会”。
  第二条 办公处
  本会的办公处设于____公司之内。
  第三条 会员
  本会的会员与____公司缔结特约店契约,且须具有第八条规定的会员资格。
  第四条 业务
  本会以增进会员的销售,促进业务的合理化及经营的发展,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为原则,特别开展下列五项工作:
  1.为促使销售契约成立所进行的各种磋商、协定。
  2.修订、制定特约店的规定。
  3.进行各种业务上的联络,以使彼此的交易得以顺利进行。
  4.举行有关销售方法、销售技术、经营管理、店铺设计、人事管理、事务处理及其他相关内容的研究会、讲习会、训练会,并进行指导。
  5.计划、实施各种活动以促进彼此间的良好关系。
  (二)运营方式
  第五条 管理人员本会基于业务的需要,设置下列管理人员:
  1.会长1名。
  2.副会长1名。
  3.干事若干名。
  以上管理人员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 运营
  本会每年举行一次大会,会中讨论年度计划及进行业务报告、财务报告。)长及副会长必须根据情况需要,召集人员组成董事会。董事会根据大会的[事项目,决定有关会务运作的协议。
  (三)特约条件
  第七条 经费
  会费每年为______元。凡会议、通信、联络等会务运作所必需的经费皆此支出。但讲习会、旅行等特别经费则须依当时的需要,由董事会议决定。
  第八条 会员资格
  凡本会会员须具备下列四项条件:
  1.与____公司已缔结特约店契约者。
  2.已支付信用金者。
  3.过去一年的销售额达到______万元以上者。
  4.其他本会特别指定者。
  (四)其他
  第九条 会员的特惠
  本会对于会员特别订有“特约店交易规定”,会员可因此享有交易上的各种特别优惠条件。
  第十条 制度的废止
  本制度的废止须由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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