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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店技术服务奖励办法
  第一条 奖励对象
  凡公司经销店,已办好抵押,并签有年度销售目标者。
  第二条 奖励办法
  1.按各店签约目标级别设定标准技术服务人员名额如下:

年度目标

经鉴定合格的标准服务人员名额

240万-600万

1人

600万-1200万

2人

1200万—2400万

3人

2400万—3600万

4人

3600万以上

5人

  2.各店应按标准技术服务人员名额推荐人选,经公司技术鉴定合格,从当日起核发该店应得奖金。
  3.各店推荐技术服务人选的资格标准:
  (1)本科以上电子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者。
  (2)本科以上毕业且有一年以上的技术服务经验者。
  以上人员均为男性,并有资格证书。
  4.本公司每月定期举办技术服务人员技术鉴定考试,各店须于每月5日以前备齐有关证件并提出申请,经核准后通知各店人选参加考试。
  5.本公司视实际需要,不定期举办技术服务人员技术讲座,各店推荐人选参加培训。
  第三条 奖励内容
  凡经公司技术服务鉴定合格的经销店可获下列奖励:
  1.服务奖励金为每季进货净额的0.5%,季度达成率90%以上未达100%改按0.4%发给,80%以上未达90%者按0.3%发给,80%者以下不发。其计算方式:季度进货净额×0.5%×合格服务人数/基准服务人员名额×季服务鉴定合格月数
  2.免费发给员工工具箱及制服各一套。
  3.优先参加技术服务讲解。
  4.优先发给技术服务资料。
  5.免费代为宣传、广告及推广服务。
  6.发给服务技术检定合格证明。
  7.优先享受本公司业务辅导。
  第四条 经销店的义务  
  1.对本公司产品给予全面优先、便捷的售后服务,不论该产品是否由测店售出。
  2.诚意接受本公司的服务收费标准。
  3.严格遵守本公司的服务收费标准。
  4.严格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中伤同业者。
  5.确保顾客利益,保证一定免费服务。
  6.负担技术人员一切薪资津贴等费用。
  7.各店技术人员每日填写“服务日报表”,并逐日传真给公司,以便本刨司凭其核发奖励金。
  8.遵守本公司其他规定事项。
  第五条 奖金发放日期
  每季度一次。经销商须凭印有本公司台头的发票,以进货折让名义领取。
  第六条 奖金资格审核
  若经销商或其技术服务人员未能确实履行其所应尽的义务者,被公司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减半发给全季度的服务奖励金,第三次取消一切全年度服务奖励。
  第七条 实施时间
  本办法经核准后实施,并暂定____年度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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