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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发包作业管理办法
  一、为使公司采购发包达到行之有效的执行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凡一切需采购之项目,如:财产、设备工具及公司各项费用申请和支出,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三、管理细则:
  1.总务处经办人采购需负一切法律责任。不得徇私。如经举证确实,除赔偿所造成集体环境及损失外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各类大宗采购必须按合同严格执行。公司费用核决、分预算内和预算外两种流程
  四、作业流程:
  (一)预算内:(指超过月累计预算时)
  1.凡一切须采购物品及各项费用申请和支出,均需严格按着公司财务部相关规定之流程进行。
  2.每次申请金额核决程序也应严格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进行。
  (二) 预算外:(指超过累计预算时)
  1.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进行。
  2.突发性及预算数额较大者,应报公司董事会商议解决,并视同预算外。
  五、依合同所签定内容支出的费用,严格按照财务部流程办理。
  六、各部每月所支出费用如超过月累计预算时,应呈报直属领导,并由部门主管详细阐述理由,经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方可。
  七、各项费用支出,以事前申请核准为原则。金额较大的应先行了解价格再作预算。
  八、发包、验收:
  1.采购完成后,总务经办应以申购单所列清单进行发包。
  2.发包中应特别注意物品规格、单价、数量等单据,以做最后确定。
  3.物品送达后,由申购部门人员进行签收、领用,如有数量不附等问题,应及时反映更换,不得进行验收领用。
  九、请款、付款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财务程序和时间支取。
  十、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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