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公司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电脑的使用,特制订本规定。  1.2本办法所指电脑,包括公司为各部门所配置的办公用电脑与业务专用电脑及配套设备。
  2.使用规定  2.1员工离开座位超过半小时需关闭显示器,以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下班后需按正确方法关机,并关闭电源。未按要求完成者发现一次记口头警告一次。  2.2电脑内文件放置需遵循以下原则:所有因工作需要必须安装的软件存放在D盘;与工作相关的文件、档案等存放在E、F、G盘;文件需分门别类,以便查找。公司电脑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2.3公司网络资源是公司用于工作目的的投资,只能用于工作。禁止浏览与公司工作无关的网页、资料,禁止在工作时间用聊天工具聊与工作无关的话题。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甚至记过处分并处以______元以内的罚款。  2.4不得私自下载和安装任何软件和资料,因工作需要确需下载的,报请部门主管汇总到人资部后,由人资部统一下载后安装,禁止安装和运行与公司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甚至记过处分。  2.5上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看网络小说者,第一次发现,处以______元的罚款,第二次加倍处罚,三次以上记过处分。  2.6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电脑内任何设置(如电脑名、IP、管理员、网关等)。因违反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7使用者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  2.8公司有权随时抽查员工电脑,删除电脑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及资料,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严惩。
  3.安全规定  3.1任何部门或个人应高度重视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3.2公司对外的文件严禁使用用QQ和MSN进行传输,必须通过传真或E-mail,而且在必要时必须备份。
  4.附则  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相关企业文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