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对卫生、安全、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管理。
(2)各部室要保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每天上班前10分钟要完成清扫、整理工作,并注意卫生保持;室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在室内张贴悬挂各种物品。
(3)主席办公室卫生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责任人每天上班前10分钟完成清扫,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饮用水保证供应。如责任人有事,应提前向办公室主任报告,避免出现漏岗。
(4)要增强安全意识,严禁在走廊及办公室私接电源、使用明火。
(5)最后一个离开机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随时负责关闭所有机器设备,锁好门窗,关闭电源。
(6)上班期间,室内存放的公务用现金及贵重物品要设专人、专柜保管;下班及节假日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钱款及贵重物品。如有丢失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