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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所负的责任。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
  2.管理依据
  本制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3.管理内容
  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如下。
  3.1 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1.1 对公司安全、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1.2 坚决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为杜绝特大事故,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和职业危害,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批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及时研究、分析、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包括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监督。
  3.2 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2.1 主管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贯彻国家劳动安全法规、法令和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在布置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分析解决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3.2.2 确保本公司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行业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监督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并负责组织落实。
  3.2.3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教育,确保本公司内所有员工经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3.3 安委会主任的安全生产责任
  3.3.1 在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可以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公司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的开支计划。
  3.3.2 参与制订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以及本公司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3.4 工会主席的安全生产责任
  3.4.1 督促并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3.4.2 参与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
  3.4.3 总结交流劳动保护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5 经理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5.1 贯彻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
  3.5.2 负责对新提升或聘任的干部,应给予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作职。
  3.5.3 认真执行国家、深圳市和公司有关交通安全的法规、规定。
  3.5.4 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5.5 负责与公安局交通安全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3.5.6 认真执行国家和公司安全卫生和医疗卫生工作的法规、制度。
  3.5.7 工厂区的安全卫生。对查出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3.6 质量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3.6.1 处理好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6.2 在制定质量管理标准时,应将安全管理和安全标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同时下达,同时考核。
  3.6.3 抓好工作质量,确保产品质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6.4 做好质量信息反馈,不断改善质量管理与控制,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3.7 市场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7.1 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3.7.2 严格遵守经理部有关车辆使用的申请、审批等规定。
  3.7.3 负责本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3.7.4 负责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8 财务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8.1 负责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教育、环境保护费用列入公司财务计划,并确保重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3.8.2 监督安全、劳保、环保费用的正确合理使用,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费用使用情况,并通知有关部门。
  3.8.3 负责本部门所管帐、卡、电脑账目数据等的安全,制定出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3.8.4 严格财务监督,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支付工伤事故处理费用,安全、劳保用品、保健食品费用。
  3.9 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3.9.1 认真执行上级和本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
  3.9.2 经常检查所辖区域的建筑物、工器具、机电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作地、休息间及更衣室的安全卫生,检查到隐患要及时处理。
  3.9.3 负责对新调入本部门的员工、工种变更人员、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3.9.4 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3.9.5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组织,指导和督促本部门兼职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作用。
  3.10 技术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3.10.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3.10.2 产品的开发、设计应对实现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规定负责。
  3.10.3 在确定项目设计、改造的技术要求时和制定工艺文件时,必须符合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同时考虑安全操作、防尘防毒、改善劳动环境的安全技术措施。
  3.10.4 在进行有危险性试验、试制时,要与安全部门联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11 班、组长(生产1、2、3组)的安全生产责任
  3.11.1 认真执行公司、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定与制度。
  3.11.2 对班、组员工安全和健康负责。
  3.11.3 负责对新调进员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并且将安全教育做为日常班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安全工作做到时时讲、天天讲。
  3.11.4 负责检查、督促本班、组员工劳保用品的穿戴。
  3.11.5 负责督促、检查本班、组工人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3.12 设备动力组安全生产责任
  3.12.1 贯彻执行公司设备安全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3.12.2 负责做好上岗前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工作。
  3.12.3 负责组织经常性设备安全检查,对检查结果和存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
  3.12.4 组织并参与较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对事故的统计、上报,做到及时、正确。
  3.12.5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季度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不断提高设备安全水平。
  3.12.6 负责会同安委办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电梯等)的例行专业安全技术检查,并记录在案。
  3.12.7 安装检修设备时,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并确保安全、灵敏、可靠、有效。
  3.12.8 在新装、改装设备时,负责审查安全技术,完工验收前,要求在关部门和人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审核后执行。对外购或自行设计的设备组织进行安全性、可靠性评价。
  3.13 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13.1 严格遵守各自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制度。
  3.13.2 要正确使用和按规定穿戴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3.13.3 工作前要想一想,要不要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有没有工作危险。
  3.13.4 坚持劳动生产、安全第一。
  3.13.5 自己的安全与健康,首先自己要考虑和防护。
  3.13.6 认真搞好本岗位“5S”工作。
  3.14 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14.1 督促、协助各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制度。
  3.14.2 对公司、部所辖区域的安全向公司领导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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