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某体育会所管理细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_________体育会所的规范管理,确保会所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整齐划一,持续良好,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_________体育会所各进驻单位。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_________会所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

  第四条 管理细则
  一、工作时间管理
  1.会所正常工作时间为:早_______至晚_______。
  2.各单位若因工作需要,需在_______前或_______后工作,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就有关事宜与管理办进行商榷。
  二、区域管理
  (一)公共区域
  1.会所大厅、走廊、墙面、立柱属公共区域,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占用。若确因工作需要,各单位应向管理办发工作联系单,待协调沟通后方可借用。
  2.各单位未经管理办许可,不得在会所大厅、走廊设立广告展板或在墙面、立柱上张贴广告。
  3.会所大厅、走廊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在会所大厅或走廊堆放杂物,确因工作需要堆放大件物品,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管理办发工作联系单,征得同意后整齐摆放。
  4.会所大厅内沙发、圆桌座椅处为接待区域,各单位在接待客户时应将客户领至接待区内商谈,不得在公共走廊停留过长时间。
  (二)进驻单位办公区域
  1.进驻单位应在各自的办公区域内开展日常工作。
  2.各进驻单位应按照各单位的办公区域管理制度做好办公区域管理工作,并保持好各自办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三)会议室管理
  1.会议室包括会所二楼会议室和VIP室,VIP室暂由_______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指定专人代管。
  2.各单位因工作需要使用会议室召开会议或工作,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管理办,由管理办进行计划和统一安排。
  3.使用会议室期间,不得随意乱弹烟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4.会议室的清洁和维护工作具体由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洁部负责,各单位应予以配合和支持。
  (四)周边环境管理周边环境包括会所周围的外墙、引路牌等配套设施设备,各单位未经管理办许可,不得在周边设立广告牌、横幅等宣传物品。
  三、办公秩序管理
  (一)仪表要求
  1.工作时间内,各单位工作人员应着本单位规定的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应当干净整洁,并佩戴各单位制式工牌。
  2.各单位员工不得发型不整、怪异或染色过度;不得浓妆艳抹或佩戴过于繁杂、夸张的饰物;不得在暴露在服装外的肌肤上纹身;女员工均应淡妆上岗。
  (二)行为规范
  1.应以普通话低音量在办公区域或会所大厅内进行交流,禁止高声喧哗、污言秽语。
  2.工作时间内坚持文明服务,语言得当,热情周到。
  3.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聚堆聊天、玩游戏、打牌等娱乐活动,不得在公开场合进食(因工作延误等特殊情况不便外出时,可在封闭的办公区域内进食)、吃零食、吸烟、饮酒等。
  4.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坐、立、行得体,不得在会所大厅区域内睡觉或有有碍观瞻的举止。
  5.注意保持会所大厅及办公区域的卫生,不得乱扔杂物或随地吐痰。
  6.爱护会所及各单位办公区域内一切设施,不得随意毁坏、涂抹,不得将公共设施及物品据为己有。
  7.会所公共设施内的物品,经管理办许可后,应本着爱护的原则在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丢弃、损坏。
  8.节约会所内一切能源,随时注意关闭电源、水源开关。
  (三)安全管理
  1._________体育会所的安全工作由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事务部具体负责,各单位有义务协助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告知管理办。
  2.各单位办公区域内的贵重财物应自行保管,如有需要,可由管理办协议代管。
  3.各单位大件物品搬离会所,须在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服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
  (四)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洁_________体育会所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按照_________物业服务标准由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保障中心具体负责,各单位应予以配合。

  第五条 各单位若需举办活动请于_____个工作日内向管理办发工作联系单,待协调沟通后方可借用。

  第六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相关企业文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