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校全部固定资产的总帐、明细账的登记核算。
二、固定资产明细帐按财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及用户名,反映财产的数量、金额。在登记固定资产的明细账户的同时,应分别在总类、大类和项的明细账上进行序时登记,以便及时计算出全校固定资产的总金额,以及各类项的金额。
三、建立固定资产分布表。及时掌握固定资产在用、在库情况。必要时进行清产核资。
四、总财产管理员下设若干财产分管员,如实验室、卫生室、图书馆、体育保管室、电教室、办公事务设备及家具等分管员,并负责对各分管员进行业务指导。
五、配合协助各分管员,建立各类固定资产明细账,以及固定资产卡片,做到按物设卡,一物一卡,按使用责任人归并卡片,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六、为保证帐帐相符,总资产管理员,应每季度与分管理员和会计对一次帐。
七、学校的一切物资和用具不外借,特殊情况由领导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限期归还。
八,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