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益会计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两则》、《两制》有关损益核算的规定,并按依法理财原则、成本效益原则、节约原则,协同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销售及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和折扣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期间费用预算开支标准及预算管理办法,利润计划编制基本程序等,从制度上保证企业盈利能力的提高。
2.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主动与销售部门配合,采用各种适当的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定期进行销售预测;负责编制期间费用预算、产品销售利润计划、其他销售利润计划、投资收益计划和营业外收支计划,并提出有效举措,力促目标销售收人、目标利润的实现。
3.参与对销售合同或协议有关财务条款的审查;积极组织销售收人,按规定确认销售的实现,负责办理销售结算业务。
4.负责损益类科目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核算,设置和经管有关损益的各科目明细账;按规定处理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和折扣,严格审查有关凭证,及时冲减有关账项;协同销售部门催收货款和清理销售业务发生的纠纷。
5.依照税法规定,按期计算应负担的各种销售税金及附加,及时缴纳税款;正确处理出口产品退税和减免税退回的税金。
6.负责处理投资收益和投资损失,按规定核算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及时处理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有关股权投资增减净资产的相关事宜。
7.参与财产清查的落实工作,及时处理报经批准经销的和处理的财产损益;认真确定营业收人,严格按规定控制营业外支出。
8.负责按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时编报损益表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定期检查费用预算和目标利润的完成情况,并对两表内容作出评价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