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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倡导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聘用制度:
  1.申请:全公司驾驶员根据上岗条件,自愿提出申请。
  2.考核:根据驾驶员理论、业务考试成绩和基本素质、安全意识、服务态度等综合情况,公司办组织用车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考核、选聘。
  3.签订上岗责任书:公司办根据驾驶员定岗定员数,按综合成绩依次录取。竞聘上的驾驶员,签订上岗责任书。
  4.新聘驾驶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驾驶员薪酬:
  1.驾驶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效能工资和出车补贴组成,取消每月固定加班费。
  2.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效能工资统一由办公室组织用车部门根据驾驶员服务质量、安全情况、车辆卫生等方面进行考核计发。出车补贴按0.15元/公里计。国家法定假日出车的,按实际出勤计发加班费。
  3.出车在峨眉以外的地区,连续时间超过3天的,第1天和最后一天,按实际里程计算,其余住勤时间以及产生的住宿费用,按《公司差费报销暂行规定》办理。
  三、调用程序及管理:
  1.公司领导、部门领导公出或接待可申请用车,一般工作人员不得申请用车。
  2.用车时间相近,方向相同、地点相近的出差人员,尽可能同车同行。
  3.调用车辆必须在用车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特殊情况下可以电话与调度联系,事后补齐调车手续;乘车者用车后在《小车使用及运行记录》上签字。
  4.驾驶员不得私自借车或换车,收车后及时将车辆停入车库。公司办定期抽查车辆入库情况。
  5.每周五下班前,驾驶员应将车钥匙交于小车班长集中保管。
  6.车辆调度每月将驾驶员出车情况和各部门用车情况及公里数进行统计。
  四、油料管理:
  1.车辆在公司办指定的加油站加油。驾驶员应在出车前根据行程加足汽油;途中加油,必须请乘车者签字认可,否则不予报销。
  2.车辆调度计发油票。出车加油量以出车里程×公里油耗额核定。
  3.每周末将出车公里数统计,结合车辆调用单和发给的油票进行检查核准。
  五、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1.复印存档: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
  2.登记建档:车辆大中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
  六、有关费用的管理和报销:
  1.以《小车使用及运行记录》为依据填写出车时间、地点、过路(桥)费、洗车费、停车费、住勤补贴费等。
  2.洗车费以60元/月固定计发。
  3.报销清单填好后送办公室主任审核,方可报销。
  七、维修: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办公室主任或车辆调度同意,方可维修。
  2.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班长检查审定,报公司办主任批准后方可维修。
  3.定额修理:国产车以1万元/年为基数(进口车辆以1.2万元/年为基数),按使用年限每年增加1千元,行驶里程增加1万公里增加500元。半年考核一次,节余部分以25%作为奖励,超出部分以10%罚款(此条二00二年执行)。
  4.车辆大、中修:小车班应于年初申报计划(包括大、中修时间、修理厂、维修范围、预算金额),报公司办主任审批后方可安排合适时间修理。
  5.封存车辆原则上只发生定期养护费,其养护需报办公室主任批准。
  6.小车班长每月将小车修理费发生额统计。
  八、车辆事故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通知车辆调度和小车班长,并积极协同交警、保险公司处理。
  2.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以交警判决为依据,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3.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大小,驾驶员应就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比例如下:
  全部责任 赔偿实际损失额的20%;
  主要责任 赔偿实际损失额的10%;
  同等责任 赔偿实际损失额的8%;
  次要责任 赔偿实际损失额的5%。
  九、其它:
  1.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3.遵章守纪行车,严禁酒后驾车。
  4.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规定,坚持出车前、途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准确报修,消除机械事故隐患,确保车况良好。
  5.不得向乘员和修理厂索要财物、餐饮等。
  6.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传播小道消息,混淆视听。
  十、本制度从二00一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制度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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