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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会计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短期投资的核算(含审核短期投资的文件和报告)。
  第二条 负责应收账款(含坏账准备)的核算。
  第三条 负责预付账款的核算。
  第四条 负责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第五条 负责存货的核算(含原材料或材料物资、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第六条 负责待摊费用的核算。
  第七条 负责待处理财产(指流动资产)损益的核算等。
  第八条 编制财务计划,组织实施月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九条 负责资金调度,做到收支平衡。
  第十条 核实资金定额,考核资金指标。
  第十一条 分析资金利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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