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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爲使人员、车辆、物品正常出入公司大门,保证公司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门卫管理由行管总监领导,保安部具体负责。
  二、细则
  第三条 门卫值班工作包括公司大门24小时值班和夜间全厂巡逻。
  第四条 门卫人员基本要求:
  (一)门卫人员必须是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身体健康的男性职工;
  (二)门卫人员值班时应穿工作服,保持整洁;
  (三)门卫人员招呼公司来宾时,应言语随和,礼貌热情。
  第五条 门卫人员值班时,必须执行以下的出入规定:
  (一)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穿工作服,否则禁止出入;
  (二)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出入必须凭出入证,出入证须经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签字生效;
  (三)公司车辆出入大门必须凭汽车领班签字的派车单(总经理小车除外);
  (四)物品进出大门,门卫人员必须检查,严禁危险品进厂,严禁公司物品未经许可和私自携带出厂。
  (五)公司员工上班时间禁止因私事会客,如遇特殊情况,客人必须见我公司员工,由门卫人员负责传呼,公司员工在厂外解决问题後立即进厂。
  (六)公司来宾联系业务时,由门卫人员负责与对口部门联络,确认後来宾填写《来访登记表》,出厂时,来宾在登记表上填写出厂时间。
  第六条 门卫人员夜间值班时不准脱岗、睡觉,每半小时对厂区要害部位巡查一次。
  第七条 门卫人员夜间值班应做好公司内外通讯联络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第八条 门卫工作考核与奖惩:
  平时工作认真,未发生事故的门卫人员,年终给予一定的奖金;
  (二)门卫人员值班时,如果出现人员及小件物品无证出入,发现一次对门卫人员罚款10元,大件物品无证出厂,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三)门卫人员夜间值班时脱岗、睡觉,发现一次罚款50元,出现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三、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由保安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後施行。
  第十条 本制度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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