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管理制度
第一条 报告义务:业务员对“顾客情报报告书”的各项目应不断地注意并向上司报告。
第二条 报告的种类及方法:
1.日常报告:口答。
2.紧急报告:口答或电话。
3.定期报告:依照巧顾客情报报告书”。
第三条 顾客的级别分类依顾客的信用状况,将其分为3个等级:
A等级:以公司的大小,对信用问题能安心者(与本公司现在的交易大小没有关系)。
B等级:普通的信用状态。大多数的优良顾客属于此项。
C等级:要注意的店。
1.中间热发商(比较大的店也将其列人注意团体里)
2.尚欠账款者(达50万元以上)A等级以外的公司。
3.尚欠账款者达20万元或未满的公司,其大小比例与本公司的交易额比较多的店。
4.从业人员20人以下的小公司或个人商店。
5.有前例的公司。
6.评判不好的公司。
7.新开发顾客(不问其规模如何,一年间将其列为C等级)。
A等级的“业界的一流公司”及B“大多数的优良顾客”并不由所长来做判断,而由营业主管来分级,指定以外的顾客都列为C等级。
第四条 定期报告:
1.业务员对于A,B,C各等级的分类,依照“顾客情报报告书”向所长做定期报告。
2.主管对上项报告做整理,依下列事项经由总经理向董事做报告。
A等级:6个月一次(每年9月、3月);
B等级:3个月一次(每年1月、4月、7月、10月)
C等级:每月一次。
第五条 报告韦于每月底向营业主管提示,营业主管从第2天算起5日内向总经理提示,经理阅览后送到总公司。
第六条 日常报告:以“顾客情报报告书”的各项准则实行。
第七条 紧急报告:拒付发生,拒付的可能大的支票的延期提议等紧急情报,依各情况尽可能以最迅速的方法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