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借情人两万、没条、没多久他说不要了、分手一年、现在我结婚了、他找我要钱
那现在对方手上还有该欠条吗?根据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如果加上基本的证据不足,该项主张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你好,如果他说不要了就相当于赠与,你可以不还钱。 我的补充: 2016-12-16 16:51
如果对方向你要求支付,并提起诉讼的话,建议积极应诉。具体有什么疑问,可以电话直接咨询我。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详情热线咨询
如果他说不要了就相当于赠与,你可以不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