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房改房政策落实的相关事宜
关于房改房政策落实的相关事宜 律师:您好!
我是浙江体会绍兴市人,有一件很无助的事情,这件事关我们家安身立命的大事。1993年从我先生单位分得一小套29平米砖混结构的福利房,1997年初我先生根据单位房管科调整住房面积,分得一处住房面积为80平米的砖木结构的老房子,在2001年间,单位根据职工的不同居住面积进行了货币补差,由于我家属于老房子不成套可以打八折,折后为64平米,我先生可以享受85平米的住房面积,这样一算补差面积为20平米*600元,补得差价货币为12000元。也就是说这处住房我先生支付了36000元。时间过了若干年,去年区政府要清理违规租赁用房,要我们家退房,说退还补贴每平米600元。我向市政府上访,要求承诺这是我们的福利分房,享受永久的居住权以及继承权。有区别于普通的租房。区政府只答复让我继续居住,继承权没承诺。这样一来,我心里不安心啊,政府领导经常换,换一届出一个政策,我担心以后再变卦。请问律师我家的房屋是享有永久的居住权和继承权。拜托律师给予回得,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过天天(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6-12-16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