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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从2008年在事业单位参加扑火队,高危行业,2008年至2010年
你好,我们是从2008年在事业单位参加扑火队,高危行业,2008年至2010年 你好,我们是从2008年在事业单位参加扑火队,高危行业,2008年至2010年,单位没有给签订任何合同和交納任何社会保险,2011年至今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并交了三险,应为单位现在要给我们走劳务派遣,我们拒绝,要求单位给经济补偿,请律师帮我算算,我们能得到那些赔偿,多少金额?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16-12-16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