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在房管局备案不动产未备案逾期交房开发商是否赔偿
你好,首先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生效了,买卖合同对生效时间都有约定。
其次所谓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料、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情形,但你说的原因不属于不可抗力。
最后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就构成违约,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方案,可以先协商具体违约赔偿,达不到满意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1.按你所述,合同已生效。
2.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意外情况包含政策原因,一般不认为是不可抗力,有争议的观点。
3.如果延期交房,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你好!
1、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有效。只要是你们双方自愿合法签订,都是有效的。
2、房管局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也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以此为生效条件。
3、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
4、银行也已经放款开始还贷了,说明你的贷款已经申请下来了,合同已经履行了,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房。
5、房屋建成验收合格后不存在因不动产登记备案原因而无法交房的,如开发商以此为由拒绝交房,则属于违约,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交房责任、也可以请就解除合同。
6、因此,建议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交房责任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1.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生效了,买卖合同对生效时间都有约定。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料、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情形,但你说的原因不属于不可抗力。
3.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
你好,从你上述情况来看,第一,合同已经生效。第二,不动产登记备案延期交房不属于不可抗力。第三,过期交房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
你好!
首先,不动产登记备案如果是房管局原因属于不可抗力,如果是开发商原因那不是。
其次,开发商是否违约,关键看合同约定,你约定交房日期是12月31日,现在还不到交房日期,如果约定日期还不交房,开发商构成违约,你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你和开发商所签订合同成立并以生效,如果开发商违约,可以先协商后起诉。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你,如满意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微信或qq联系。
第一,你们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生效了的;
第二,如果是非开发商的原因而是政策原因,一般是认定为无可抗力因素;
第三,如果是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一般是不能要求开发商赔偿。
合同生效,
政策原因,可认定为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开发商无责
合同生效,不属于不可抗力。
1、购房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合同;2、不属于不可抗力;3,没有办理预告登记不对抗第三人;4、存在房屋无法交付风险。
你好,你们签的合同是有效的。不动产登记影响的是办理不动产证不影响交房,所以不属于不可抗力。
合同有效,不是不可抗力,开发商有过错的,可以要求赔偿。
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合同已生效,可以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若开发商主张不可抗力,需开发商举证。
1、合同生效也有效;2、不动产登记备案的原因不会导致房屋不能按时交接。3、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备案,的原因很多,如果不是政府房产政策规定造成,都不属于不可抗力(开发商说不行,必须要拿出政府的文件或者规定)。4、开发商以“不动产登记备案的原因导致不能交房”纯属欺骗消费者,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必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签订合同后就生效了,具体看你们合同怎么约定的生效时间。
开发商如果在房产交付前没有取得合法备案是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请求赔偿违约金。
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延期办理房产证,可根据购房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延期交房达到退房期限的,可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如该房未经验收,开发商擅自交房的,可至建设部门举报,并拒绝交房,视为开发商未交房。具体热线咨询
1、你们的合同依法成立并且有效;
2、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不动产登记备案延期,后导致不能按期交房不属于不可抗力,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你们签订的合同对延期交房的违约行为有具体约定,那么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可以根据合同追究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
你好,合同有效。
不动产登记备案与房屋的实际交付没有必然联系,不属于不可抗力。
如果延期交房,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有疑问欢迎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多谢。
首先是确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否需要赔偿?还要具体看,合同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