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土地赔偿纠纷
土地赔偿纠纷 我们是从土地下放到户,承包3人的土地,土地一直没有变更和解除。一切的费用是均是由我们交付,由于我们在外务工,土地没有耕种。因我的大哥邓得国想减免他自己的承包土地费用,擅自将我家的一部分土地,退还给村委会,因邓得国是组长,又将我们的地分别承包给李玉林。在此期间我们一直不知情。后修高速路,征地时,我们发现了这个情况,在办土地使用证的时候,村委会把1.5亩中的0.6亩土地写还在了我们的土地使用证上,将本来属于我们的1.5亩土地赔偿费35500元赔给李玉林了。我们不服,将其中0.6亩赔偿费12224元要回给我们了。李玉林不服,将经手分配人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我们将12224元返还给李玉林。我们现在已经不想要回1.5亩地的赔偿费,只想把我土地证上有的0.6亩地赔偿费12224元钱保住,想请你们帮帮忙,我们应该怎么办?是否可以起诉,有多大的胜算把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icily……(四川)
提问时间:2010-03-16 12:54